按公务员制度要求,负责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管理;研究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,对全区的干部培训工作进行检查、指导和协调,组织区管干部及后备干部的轮训和培训;配合区委宣传部对领导干部在职自学进行指导和考核;承办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;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,参与研究和制定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、规定,并进行督促和检查,搞好干部监督信息的收集、综合和运用;负责因公出国(境)人员的政审;负责企业经营管理者和科技干部两支队伍建设工作,直接掌握和联系一批优秀专家,组织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评审工作;办理区委协助省、市委管理干部工资等的报批工作。
(四)组织科
承办上级党代会(代表会议)代表选举(圈选)和区党代会的有关工作;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、管理与发展工作的指导,研究提出阶段工作的计划、意见及建设;研究、指导全区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;承办区直单位党组织设立、撤并等的审批工作;接转党员组织关系,承办区委组织部受理的党员因私出国(境)保留党籍的审批工作;负责全区党组织、党员的统计和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。